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前台当局“调查局长”叶盛茂遭控泄漏国际防洗钱组织的情资给陈水扁一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审理庭。叶盛茂仍说,只要任何影响“国安”或违反台湾整体利益的事项,都须向当局领导人报告,这是惯例。
叶盛茂被控于2006年12月间,接获国际洗钱防制组织艾格蒙联盟通报扁家成员涉洗钱情资后,将情资泄漏给陈水扁,且未向当时的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报告,遭控图利、泄密,一审遭法院判刑10年。
台湾高等法院承审合议庭今天继续开审理庭,传唤2名“调查局”前机要秘书徐绍武和郭秋熊出庭作证。
郭秋熊说,“调查局长”通常会将重大犯罪通报“总统”,他并当庭为叶盛茂求情,希望合议庭考虑叶盛茂为台湾奉献多年,且是在执行职务的行为下,给他机会。
叶盛茂说,只要是影响“国安”或违反台湾整体利益的事项,都必须向“总统”报告,即使是“总统”家人相关事项也不例外。他说,历任“局长”都依照惯例行事,不是只有他才如此。
但检察官当庭反驳,公务员不是“总统”的工人,必须依法行政,在没有法令依据下,将有关犯罪的秘密泄漏给“总统”都是违法。
审判长于庭末谕知,下次庭期定于12月29日,将继续传唤其他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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