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中国广播公司”申请分割减资,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8日以中广未能履行当年上市的承诺,加上与“交通部”的土地诉讼案尚未解决,不予通过分割减资案。
据报道,NCC发言人陈正仓表示,“中广”董事长赵少康等人2006年买下“中广”,向NCC承诺未来将会上市,但到现在为止,“中广”不但未能履行承诺,还计划将资产高达新台币30多亿的“中广”分割为“中广”公司和“中广”资产管理公司2部分,其中中广“”公司资产2.5亿;NCC质疑,剩余资产如何处置?
此外,“中广”与“交通部”还有5件土地诉讼案,因此“NCC委员会”8日决议不予通过分割减资。
“中广”公司在2008年12月向NCC申请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以及分割减资,将“中广”分割为“中广”公司和“中广”资产管理公司。但由于“中广”与“交通部”土地诉讼案未获解决,“NCC委员”会议在2009年11月决议核准申请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对于分割案,NCC决议在“中广”不动产争讼案判决前,不予同意。
“中广”不服NCC处分,2009年12月向“行政院”提出诉愿;“行政院”在2010年5月决定撤销NCC行政处分,并要求NCC在2个月另为适法的处分。NCC在8月间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并在8日重行审查,仍决议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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