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院”调查发现,汉翔公司承揽台电火力系统相关工程,成本估算及风险分析不实,导致产生1.7亿元(新台币,下同)损失,21日“监察院”通过“监委”黄煌雄提案,纠正汉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纠正案文指出,1999年7月29日大停电后,台电公司为改善火力电厂在系统全黑时快速启动供电能力,择定台湾北部林口、中部台中及南部兴达、南部火力发电厂设置全黑启动机组,并对外招标。
纠正案文表示,汉翔公司承揽台电火力系统设置全黑启动机组统包采购案,董事长政策指示“得标优先、利润次之”,业务部门到决标前一天才提出成本估算,管理部也没有依规定进行实质稽核,导致财务及风险评估作业与实际落差太大,截至2009年11月11日止,全案损失达1.4亿余元、逾期违约金3000余万元。
纠正案文指出,汉翔公司管理部放任业务单位不当调降直接费用及资金成本,增加净利,却没有把工地分散品管人力增加、缺乏成本估算经验等风险纳入,导致决标后土建及机组经费暴增、品管人力不足,工期延宕。
此外,汉翔是发展航空工业的防务科技公司,本身没有土建设计或施工团队,得标后还要依“采购法”规定遴选土建分包商,衍生成本、工期及施工品质都难掌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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