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1月5日电 (记者 张羽)记者5日从此间召开的福建省外经贸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10年底,福建经商务部核准在台湾地区设立企业达21家(含12家分支机构),其中获台湾经济主管部门正式批准16家,赴台投资企业数与投资规模继续在大陆保持第一。
福建省外经贸厅厅长杨彪表示,福建今年将推动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上岛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台湾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联合拓展国际市场或第三地再投资合作;组织拟赴台上市企业考察台湾资本市场、走访台湾金控企业,鼓励企业赴台投资。
福建的“新大陆”是大陆首家赴台投资的企业,也被台湾经济部门引为陆资来台投资的范例。这家福建企业2009年通过收购荷兰史利得控股公司在台独资的帝普科技有限公司58%股份,将帝普科技有限公司改名为“台湾新大陆股份有限公司”。
自台湾开放陆资入台投资以来,福建企业借闽台独特的“五缘”优势,对入台投资有着浓厚的兴趣。目前,获准赴台投资设点的闽企已涉及果蔬、花卉、儿童服装销售、建筑、会展服务、交通物流、旅游观光等多个产业。
除了“领跑”陆资入岛外,过去五年中,福建还率先实现赴台湾本岛办展;率先成立第一个两岸经济合作促进机构——闽台经济合作促进会;率先在福州举办“陆资赴台上市政策说明会”,积极推动闽台经贸合作先行先试。
杨彪表示,福建将探索与台湾工商团体合作,联合开展对日韩招商;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发挥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优势,加强闽港台三地金融合作,推动香港金融机构及在港台湾金融机构率先进入“厦门金融先行试验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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