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台湾政局和两岸关系形势,在国务院台办的指导下,文化部努力发挥中华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以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主线,加强统筹规划,开拓创新,努力搭建两岸交流平台,交流规模、层次和影响不断取得新突破。截至2010年10月,5年来经文化部审批的对台文化交流项目达4600多项,参与交流人数达4万多人次。
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全方位发展,已成为两岸交流、交往各领域中最活跃、最令人瞩目、社会影响最大的方面之一,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形成两岸文化交流良性格局
“十一五”期间,文化部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沟通机制。成立了对台港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福建省、浙江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及厦门市等文化部对台文化交流基地,设立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等文化部对台文化交流研究基地及两岸文化产业合作研究基地,出台《文化部关于加强对台文化交流基地建设的通知》、《文化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对台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入岛统筹规划的通知》等文件,有力推动了各地区、各部门对台文化交流工作。
2010年,文化部部长蔡武以民间身份率团访台,首届两岸文化论坛同时举办,掀开了两岸文化交流的新篇章。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时任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及前文化部部长王蒙、前副部长艾青春等先后率团赴台交流,台湾文化界知名人士刘兆玄、张誉腾、李仁芳等先后应邀率团访问大陆,开展了深度对话,形成了两岸官方共同支持和推动两岸文化交流的良性格局。
品牌活动拉近两岸民众心灵
“十一五”期间,文化部与各地政府相继成功举办“情系中原”“情系湖湘”“情系长安”和“情系八桂”等系列两岸文化联谊行活动,增进了两岸文化界人士的同胞情。文化部与厦门市政府每年在厦门举办“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推进两岸民间艺术薪火相传。推动北京市与台北市、南京市与台北县、上海市和台北市成功互办两岸城市艺术节,使两岸城市艺术节成为两岸城市文化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此外,还与台方合作,成功在台湾举办“守望精神家园——第一届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并在北京举办首届两岸汉字艺术节,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影响广泛。
文化部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先后5次组团赴台,在台北市、台中县、台南市、南投县、彰化县成功举办7届“妈祖之光·相约东南”大型综艺晚会;与宋庆龄基金会共同实施“大陆优秀青少年艺术团体台湾校园巡演计划”,选派湖南、黑龙江、天津、陕西等地的10个优秀青少年艺术团体深入台湾中小学校园交流、演出;先后3次组派大型文化团组参加台中县“妈祖观光文化节”及台南市“郑成功文化节”等节庆活动,以贴近宝岛中南部基层民众的演展方式,拉近两岸民众心灵距离。国家京剧院、北京人艺、云南映象艺术团、上海昆剧团、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国家话剧院、大型景观歌剧《图兰朵》等一批优秀艺术团体和项目相继成功赴台演出,“清世宗文物大展”“英雄再起:大三国特展”“南宋艺术与文化特展”等文物大展连续赴台展出,让广大台湾同胞感受中华文化的巨大魅力。福建闽剧、歌仔戏、南音、高甲戏等频频赴台交流,成为闽台交往的亮丽风景线。
两岸文化合作蔚然成风
“十一五”期间,两岸传统艺术合作已蔚然成风。青春版昆剧《牡丹亭》、新编豫剧《台北知府》、新编歌仔戏《蝴蝶之恋》等备受两岸文化界和媒体关注。两岸艺术院校、文化团体及文博机构纷纷建立校际、院际合作关系,北京故宫博物院与台北“故宫博物院”实现历史性直接交流,中国美术馆与台湾美术馆共同策划举办“两岸当代艺术双年展”;云门舞集、汉唐乐府、国光剧团、朱宗庆打击乐团、表演工作坊、台北市国乐团、台北新剧团等台湾优秀艺术团体相继来大陆交流,刘国松、李锡奇、李奇茂、江明贤、廖修平等台湾优秀艺术家的展览在大陆巡回展出,形成了两岸文化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局面。
文化产业合作方面同样成绩斐然。文化部与福建省政府等部门连续成功举办了3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及5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展会规模和效益不断提升,业已发展成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的重要平台。借助《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顺利签署的东风,文化部开创性地组织大型产业团组赴台参加首届台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并举办首届“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拓展了大陆文化产品入岛的新途径。
总之,“十一五”期间的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架设了维系两岸人民血肉情感的桥梁,为弘扬中华文化、增进两岸民众的相互了解, 消弭两岸之间因长期分离而形成的隔阂,发挥了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肖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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