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被控教唆前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伪证案,台北地方法院13日开庭,陈水扁主张,当时在官邸开会时,告诉林德训等人,公务费确实用在机密涉外公务上,绝无教唆伪证。并称该涉外公务是由李登辉所启动。
报道说,台北地方法院在2009年9月间审理扁案后,告发陈水扁涉及伪证案。特侦组2010年2月起诉陈水扁,认为检方在传唤林德训、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等人之前,陈水扁在官邸召开会议,要求林、马在应讯时说,申领公务费是支付执行机密涉外工作。
陈水扁表示,虽然林德训涉伪证罪被“最高法院”判刑确定,但他认为“最高法院”判决书与起诉书针对他在官邸开会商议的犯罪事实,有许多矛盾之处,判决书认定吴淑珍在场,但起诉书认为吴淑珍不在场。
此外,陈水扁强调,“没有教唆任何一个人伪证”,他是告诉林德训等人,公务机要费确实要用在机密涉外公务上,况且支付的机密涉外工作“C案”、“F案”,是李登辉开始启动的计划。
据悉,台北地方法院13日提讯陈水扁召开准备庭,陈水扁身穿灰色厚外套出席,开庭时不断阅读资料,与2名辩护律师交头接耳讨论内容,并且喝水补充体力,上场发言时连续讲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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