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南市北区市议员李宗富因涉及贿选,经南检侦结起诉,同案被告还有李宗富的胞弟,前台南检方检察官李宗贵及竞选干部等椿脚多人,检方均具体求刑。
台南检方指出,被告台南市议员李宗富涉嫌在市议员选举期间,以一票500元(新台币,下同)代价,透过竞选干部及“桩脚”为其买票,李宗富胞弟李宗贵并涉嫌藏匿嫌疑人,还利用曾任职检察官的实务经验,教导嫌疑人如何躲避警方查缉。
检方侦结此案,求请量处市议员李宗富有期徒刑4年,并科罚金300万元,褫夺公权4年;其胞弟李宗贵求处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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