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南某公立高职的孙姓教师,以因果轮回诱骗9名女学生性侵案,被告虽经法院重判27年定谳、并须赔偿其中5名被害人共1500万元(新台币,下同);但官司结束迄今,5名女学生未获分文赔偿,于是转申请公赔,28日台南地方法院宣判,应由学校赔偿5个受害家庭共670万元。
协助打官司的人本教育基金会表示,本案是第一件台“教育部”直辖公立高中职的教师性侵公家赔偿案件,希望“教育部长”吴清基比照花莲县、新北市、台中市所属学校的类似公赔案前例,向学生及家长致歉并放弃上诉,勇于承担责任,让伤痛早日止息。
被判公赔的该校校长表示尚未接获相关通知,但她强调,该校为公立,仍归“教育部”管辖,这笔公赔款项若必须支付,将由“中央”埋单,至于已婚且育有子女的孙姓教师,在案发后即遭羁押,已判刑发监执行中。
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志峰表示,公赔案应由学校负起赔偿责任,若校方无力负担,则由“教育部”编列经费因应。
人本基金透露,57岁的孙姓数学教师,在该高职任教十余年,年年考绩甲等,却常在课堂上,以自己是“刘伯温同门师弟”、“法力比张天师还强”,当众恐吓女学生前世有很多罪恶,今世将会“被强暴、得性病、婚姻不幸福”,用怪力乱神之言语,谎称与他发生性关系,就可获得保护,藉此连续诱骗9名女学生性侵得逞。
人本基金指出,孙姓教师不仅利用上课时间带女学生到宾馆性侵,还录下性侵过程,甚至把退休教师联谊室改装成性侵密室;直到2009年1月,一名受害女生向辅导老师求助,孙姓教师的兽行才曝光,警方在孙姓教师的电脑中查扣多达上千张裸照,怀疑受害人不只9人,且性侵行为可能长达15年。
2010年2月台南地院宣判,孙姓教师刑事部分被重判73年,应执行28年,其中5名女学生提出附带民事赔偿。法官认为,原告被害人正值年少,未料竟遇狼师施毒手,得不时担忧他人眼光,被害人及家长所承受的痛苦,可想而知;因被告还有多笔房产,因此判被告应赔偿每名被害人300万元,共1500万元。
全案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法官仍判决孙姓教师27年重刑,原告上诉“最高法院”被驳回,全案于2010年10月定谳。
但官司宣判迄今,5名被害人分文未获,于是在人本基金会的协助下改打公赔官司,台南地院1月28日宣判,学校应赔偿每位学生100万元,每位家长20至30万元不等,合计赔偿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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