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连战之子连胜文2010年11月26日晚助选国民党新北市议员参选人陈鸿源时遭枪击。台检方历经57天侦查,于2011年1月21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连胜文枪击案侦结,认定开枪嫌犯林正伟“误击”连胜文,欲枪杀的是陈鸿源,动机则是与嫌犯勒索陈鸿源家族有关。
台湾新北市板桥地方法院审理连胜文枪击案,15日首次开庭,嫌犯林正伟强调连胜文是遭误击,他与陈鸿源之父陈明雄有工程纠纷,才想持枪压制陈鸿源,借此恐吓并教训陈明雄,未想要置陈鸿源于死地。由于连胜文不接受“误击”说,其委任律师在法庭内向被告林正伟喊话,希望林正伟能和盘托出案情及共犯,说明有无幕后指使者,连胜文可基于原告立场,恳请法庭宽容并做出适当判决。
据报道,板桥地方法院15下午2时30分针对连胜文枪击案首次召开准备庭,包括原告国民党中央委员连胜文委任律师李贵敏、朱日铨、刘宗欣;被告林正伟委任律师陈振玮等人都到场陈述。林正伟在法官钱衍蓁的询问下,重申无意杀人。
林正伟表示,他与陈明雄有工程纠纷,才会想持枪到造势晚会舞台上压制陈鸿源,借此恐吓并教训陈明雄。上台时,以为站在舞台中间者是陈鸿源,当时手指已放在扳机处,试图压制时,因被害人有挣脱动作,致手指误触扳机而击发,他也没有想要补开第2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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