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开早餐店的何姓男子不满71岁黄姓老妇的儿子乱丢死老鼠,与老妇争吵并互殴、互控对方伤害。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以伤害罪分别判处何某、黄某拘役50天、30天、均得易科罚金(以罚金刑代替自由刑)。
根据台湾高院公布的判决指出,现年47岁的何姓男子在台北市重庆北路开设早餐店,2009年8月间上午,他因不满黄姓老妇的儿子将死老鼠丢在早餐店旁的巷子内,因而质问老妇,没想到双方一言不合发生口角,黄姓妇人竟随手拿起菜篮殴打何男。
判决指出,何姓男子出手抵挡后,不甘示弱也挥拳反击,殴打老妇左额,再将老妇推往墙上,造成老妇跌坐在墙边脚踏车上,送医后额头擦伤,手脚也均有擦伤、撕裂伤。何男也因遭老妇持菜篮殴打,手臂擦伤,双方互控伤害。
法院一审时,法官根据验伤单,以伤害罪判处何姓男子3个月,得易科罚金,但因何男对老妇出手的方式指述不一,判处老妇无罪。
案件上诉高院后,何男主张,殴打老妇是出于正当防卫,但合议庭认为,何男为46岁的壮年男子,与年过7旬的老妇体力相差悬殊,竟反击导致老妇受伤,认为不可主张正当防卫,但改判何男50天、得易科罚金。此外,合议庭认定老妇持菜篮殴打何男,改判老妇有罪,判处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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