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台湾经济增长率高达10%,但民众仍表示“无感”,房价屡创新高成为“十大民怨”之首,加上贫富差距问题、财政赤字问题,都使执政党承受选举得票率下降的巨大压力。奢侈税看起来正好“打到要害”,因而也就应运而生了
近日,台湾当局声称,开征奢侈税能收取“打房”、“增税”、“均富”等多重功效,但围绕此事却引来岛内质疑声四起:该不该设奢侈税、设的话如何给奢侈品定性、征收怎样执行、有何效果和副作用……显然,在这些问题上立法当局尚未达成共识。但无论如何,奢侈税的开征已经箭在弦上,马英九明确表示将“力挺到底”,台湾各经济相关部门也在加班商拟。那么,为何奢侈税在岛内会引起轩然大波?它是不是真的可以“劫富济贫”使台湾达到“均富”呢?
“不衰退”的奢侈品市场
据统计,全球奢侈品销售额约800亿美元,其中亚洲就占了大约一半。在这其中,日本无疑是亚洲乃至全球最大的奢侈品消费国,约占亚洲市场的62%;香港过去被公认为亚洲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市场,约占12%;韩国占8%,台湾地区与新加坡各占3%;大陆地区的奢侈品消费近年来也在飞速增长,但大部分购买发生在消费者出国旅游时,估算下来应该占亚洲市场的20%以上。毫无疑问,日本、香港、韩国、新加坡、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都是奢侈品的“兵家必争之地”。
按拉达·查达哈和保罗·赫斯本(二人分别为亚洲首驱一指的行销与消费者心理专家和亚洲顶尖的零售商场规划与开发顾问)对亚洲地区奢侈品消费传播五阶段的划分,台湾已经经过了“征服期”、“富裕期”和“炫耀期”,正处于奢侈品消费的“适应期”。也就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台湾经济“起飞”后,民众收入大幅提高,形成了富裕的中产阶层,同时也形成了穿戴gucci与prada展示身份地位的消费习惯,倘若不遵从这种群体压力就是在拿自己的社交形象冒险。这也是为什么2000年以后台湾经济平均年增长率下降至4%左右、人均收入长期停滞在16000美元左右,但人们依然热衷于名牌服饰、手表、珠宝、名车、游艇等高档消费的原因。
根据世界黄金市场协会的估算,台湾一年的纯金市场,至少为400亿元(新台币,下同);2010年化妆品市场消费规模估计达800亿元;顶级机车消费市场目前大约70至130亿元,每年几乎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台湾民众偏好钻石,从1994年的9亿元快速提高到2000年的207亿元,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奢侈品市场造成严重冲击之时,台湾5克拉以上的大克拉钻石销售量却高居全球第一。若按台湾当局即将出台的“奢侈税”草案的征收范围估计,这批将计入税基的奢侈品消费约1100亿元。
从“货物税”到“奢侈税”
税制中没有设“奢侈税”并不等于没有对奢侈品征税。台湾现行的“货物税”就对包括高级轿车在内的所有车辆征收17%至60%的税负,2000CC以下为25%、2000至3600CC为35%、3600CC以上60%、机车17%,实际已经是奢侈税的性质。货物税是一种间接消费税,是对本土生产的商品出厂时或货物进口时所征收的单一阶段销售税,税率采取差别比例税率,一般对奢侈品、高档消费品采80%至120%左右的高税率;对污染性货物、不道德或不健康消费产品采高税率;而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税率最低或采零税率。
另一种对奢侈品征税的税制是进口关税,台湾市场上的进口跑车除了货物税外,实际也被征收17.5%至60%的进口关税;进口游艇需缴纳1.2%至10%的关税。名牌消费品基本是从西方传入,但崇尚个人主义的西方社会远没有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上的亚洲社会表现出的对品牌的高度热情。因此,对奢侈品进口限额或提高进口税率,都会间接提高交易成本,实际也就是对奢侈品征税。
但除了上述列举的少数几种外,台湾市场上的其他奢侈品基本不用缴税。现行的“货物税”对奢侈品的定义仍停留在冰箱、彩色电视机的时代,这些早已成为民生必需品而非奢侈品,但仍被课以13%至20%的税负,反而珠宝、艺术品等国际公认的奢侈品都属免税范围。进口关税方面,上世纪90年代台湾就基本解除了奢侈品的进口禁令,并且管理政策颇为宽松。
由此可见,随着时代变迁台湾对奢侈品的征税实际上经历了从有至无的阶段,比如1980年代初期进口化妆品必须负担100%的货物税和115%的进口关税,但1990年以后基本降至零税负。如今,征收“奢侈税”或许是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让税制不再“不合时宜”的良方。
民怨中成长的“奢侈税”
尽管台湾当局强调征收奢侈税是大势所趋,但商议8年未果却在短期内迅速推进,实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2010年台湾经济增长率高达10%,但民众仍表示“无感”,房价屡创新高成为“十大民怨”之首,加上贫富差距问题、财政赤字问题,都使执政党承受选举得票率下降的巨大压力。奢侈税看起来正好“打到要害”,因而也就应运而生了。
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各国或地区都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财政政策,后来虽然经济复苏了,但也带来严重的后遗症,那就是物价飞涨、房地产价格节节攀升。台湾去年评选“十大民怨”,房价问题排在首位。这也是台湾当局将“打房”政策打包在奢侈税中一起实施的主要原因。按其草案规定,对短期炒作的房屋及土地课以10%至15%的税负,将遏制大量囤房的投机客买卖,这部分人也是台湾收入水平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两万户,约占3%。
台湾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同时实现“增长”和“均富”的时代似乎已经远去,2000年以来经济增速放缓和贫富差距扩大成为笼罩在台湾民众头上的两块乌云,前者导致收入增长停滞,而后者体现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根据台湾统计部门的资料,最富有的5%与最穷的5%的平均所得差距从1998年的32倍扩大到2008年的66倍。而且,“政府”似乎还是“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推手。2009年台湾当局先后将企业营业税率由25%调低至17%、将遗产税率由50%调低至10%,这些无疑都在为富人减税。所以,奢侈税的出台其实是营业税和遗产税调整的配套措施,最大功效恐怕在于扭转民众对台湾当局“劫贫济富”的印象。
至于财政和税收方面,台湾“中央政府”债务已达4.6万亿元,人均负债19.7万元,还有超过15万亿元的退休金、社会保险金等隐性债务,说明财政入不敷出,只能通过举债维持运作。在台湾所谓的“民主社会”里,执政党一味减税讨好选民,当然是“减税易,加税难”,台湾的租税平均负担率(税收除以GDP比率)在13%左右,远低于正常的20%水平。奢侈税虽然是增加税种,但正如台湾经济部门主管承认的“目的不在加税”,一年150亿的奢侈税对于台湾2010年1.5万亿元的总税收而言,实在不会产生多大效果。
奢侈税的矛盾与尴尬
迄今以来,台湾很少有政策像“奢侈税”这样,在“只闻楼梯响”的阶段就引起众多非议,但这确实说明开征奢侈税的问题不少。首先,必须面临抑制消费和扩大内需的矛盾。奢侈税主要是对高所得者拥有的高价财产、高额消费行为,加征一种与营业税、货物税等间接税性质相近的销售税捐,实际上加税的同时也抑制了奢侈品的消费。但仅凭价位或货物种类、拥有者身份来定义“奢侈”,可能失之客观,加上奢侈并非专属于富人,这种针对消费行为课税的方式也将干预中产阶层的消费行为。这样就可能打压台湾的消费市场,与台湾当局“促消费”、“扩内需”的总体经济发展战略形成矛盾。
其次,奢侈税可能陷入宣示意义大于实际效果的尴尬境地。一方面是税基较小,大张旗鼓地开征一个新税种,一年下来,乐观来看也仅仅是增加了150亿的税收,这对于改善目前的财政状况没有明显效果。另一方面,用它来改善贫富差距问题也是力不从心,收入分配不均的源头即所得来源的税制不合理,富人积累财富速度远快于财富的二次分配,就一定会富者愈富、穷者愈穷;从技术层面上看,富人还可以采用多种避税手段,例如体积小但高价的钻石、珠宝或手表可以通过走私在黑市交易;体积庞大如飞机、游艇或汽车等则可登记在企业名下或采取租赁方式,只要改变拥有或交易方式,富人实际上仍可支配这些奢侈品,但征收奢侈税的意义却失效了。
无论如何,台湾征收“奢侈税”总是一件利民的事。台湾当局小心谨慎地将影响范围控制在3%左右的人群,不致加重大多数人的负担,伤害内需和经济发展;对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打击房屋、土地投机行为也会有一定的贡献;前一阶段对富人减税过多,用奢侈税加税平衡一下,民众会觉得合理些。但长期来看,还是不要舍本求末,解决收入分配不均问题就应该从直接税着手,也就是所得税、遗产税或赠予税等,直接对富人的收入来源课税。像台湾现在,富人主要通过股票、土地积累财富,但证券交易所得、土地交易所得都免税,仅征收证券交易税和土地交易税,这次奢侈税中仍然对不动产交易只征收销售税而非所得税,也就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财富的快速集中。人们期待,以奢侈税为起点,台湾能逐步建立起更加合理的税制,真正改善民众的贫富差距问题。(作者 熊俊莉 系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