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国台办大力支持并且鼓励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
范丽青表示,《规划》是一个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工、建设布局和先行先试政策。
《规划》指出,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是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前沿平台和纽带。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于完善沿海地区的经济布局,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建设好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强调,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要加强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要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保障能力,服务两岸直接“三通”等。
范丽青指出,《规划》还首次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地域范围,包括福建省全境以及浙江、广东、江西省部分地市,陆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
她说,我们相信,这一规划的出台,必将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海西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范丽青还表示,福建省在海西经济区中居于主体地位,很多工作由海西经济区的规划来提出,目前海西经济区的发展规划已经获得批准,下一步会加以落实,而且会加快推进海西经济区的先行先试和各种规划。国台办也全力支持鼓励福建省在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于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开发,范丽青指出,试验区的开发规划提出5个“共同”:共同策划、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享有。这是在海西经济区对台交往交流中先行先试的一个重要体现。国台办欢迎并且鼓励海峡西岸经济区进行这样的先行先试,以促进两岸关系的进一步互动和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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