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7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监察院”调查发现,前台当局“内政部长”余政宪针对“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将评选委员名单及招标文件泄漏给特定厂商,并助投标厂商力拓营造公司得标,违法失职明确,“监察院”16日以9票对4票通过弹劾案,并移送“公惩会”处理。余政宪当日受访时说,“不了解”、“没看到”。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由于余政宪已卸任公职,目前任高苑工商职校董事长,未来即使“公惩会”决议惩戒,对余政宪影响不大。但主查“监委”陈永祥指出,余政宪明显违反“采购法”及“公务员服务法”,如不弹劾,对其他遵守法令的公务员不公平,也对社会无法交代。
“中央社”报道引述弹劾文指出,余政宪任“内政部长”时,当局“国贸局”在2003年7月委请“内政部营建署”代办南港展览馆案发包兴建,以统包方式处理,决标金额达新台币36亿元。
但余政宪明知依“采购法”规定,评委名单和招标文件应保密,却因与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友好,受指示后介入采购案,2次将应保密资讯以间接、隐蔽、非公开方式泄漏给力拓董事长郭铨庆,让郭铨庆得以贿赂评委,贿款达9770万元,余政宪违法失职证据确凿。因此,余政宪目前因南港展览馆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4年,缓刑5年。
此外,陈永祥表示,全案泄漏过程“看起来像电影情节”,而余政宪受约询时曾说,不知自己在做违法的事,还说像吴淑珍这么高贵的人,不会叫他做违法的事,自己从没怀疑。
不过,陈永祥表示,“他整个行为偷偷摸摸像在做小偷一样,表示他应该知道行为是不当,而且是违法”。至于余政宪已卸任,陈永祥说,“弹劾可能对他一点用都没有”,但“监察院”还是要尽该尽的责任,这也是对社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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