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海关16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1月1日实施以来,1至2月宁波口岸进口原产于台湾的ECFA货物15.86万吨,货值2.4亿美元,税收优惠额3861.80万元,进口量占同期全国进口ECFA货物总量的57.24%,位居全国首位。
宁波海关有关负责人说,宁波作为重化工基地,对于化工原料需求巨大。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以后,1月5日拿到原产地证的7712吨丙烯成为宁波口岸首票进口ECFA货物。此后,化工品的进口量持续放大,陆续共有15.47万吨享受协定税率化工品自宁波口岸进口,其中对二甲苯9.8万吨、丙烯4.86万吨。
此外,在化工品持续大量进口的同时,宁波口岸1-2月ECFA协议项下,进口台湾受惠商品品种已从1月初单纯的化工品,扩展为化工品、纺织品、机电产品等三大类36个八位税号项下的商品。运输方式也由江海运输扩展至空运:2月18日一批“可互换工具”空运至宁波,成为宁波首票空运进口的ECFA货物。据悉,1-2月,宁波口岸对台进出口贸易总值16.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其中进口14.9亿美元,同比增长32.5%。
针对大宗进口ECFA货物日益增多的情况,宁波海关已采取多项措施保证享受协定税率的大宗化工品通关顺畅:召集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允许进口大宗液体化工品的企业进行“提前报关”,即经海关批准,企业在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在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已确定无误的情况下,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此举可以使企业在货船到港之前完成审价、征税手续,减少船舶滞港时间,为企业减少通关成本,全力保障ECFA早收计划在宁波口岸的顺利实施。(记者 王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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