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蔡姓女子由人力派遣公司指派至美术馆担任导览员,其间被要求缴交验孕证明,引发女员工不满到台北抗议,台中市府对派遣公司处以1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定,已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判处该公司败诉。
台中市美术馆委外雇用女性服务人员,由人力派遣公司以“保全人员”名义聘用,在美术馆担任展场服务、英语导览工作,2009年间改由仟代昌公司负责派遣,该公司要求面试女性提出验孕报告,资料正本交由美术馆保存。女员工认为此举已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即向台中市府陈情。
台中市性别工作平等会认定仟代昌公司已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该公司不服提起诉愿,经“劳委会”驳回,因而提起行政诉讼。
经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理时,仟代昌公司辩称刊登征才广告时并未要求提供验孕报告,公司干部也无人在提及此事。但法官传唤多位证人出庭,发现该公司主管确实在说明会上,以明示及暗示方式指称其合约才半年,员工若是怀孕生子将不符成本;部分员工也指出,原劳动契约中的确有要求缴交验孕报告,在市府调查之后才抽换劳动契约。
法官认为,要求女性员工缴交验孕报告的行为,以为自己若是怀孕的话,可能不被录用或遭解雇,已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判处仟代昌公司败诉,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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