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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执政时期公文丢失3万件 台检方拟追究刑责

2011年03月31日 0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执政”时期“总统府”发生公文迭失,当事人纷纷喊冤。“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30日三度呼吁当事人以坦率坦然态度向“监察院”说清楚,应对民众把这些公文流向说清楚讲明白。他说,3万件公文人间蒸发,不是率尔小事,此事牵涉民众利益,身为主管有无督导管理之责,可以受到社会公评。

  对民进党质疑此时公布此事,有政治考虑。罗智强说,“总统府”发现过去“政府”有不法及违失的情况,对“总统府”及“总统府”的公务人员来说,除了依法移送究办,还有有第二种选择吗?公务人员发现违法失职,如隐匿不予举发,也要负行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刑责,“总统府”是站在民众利益职责所在,依法行政,并无政治考虑。

  罗智强指出,相关当事人现在提出很多说法,但相关公文进了办公室却大量迭失、流向不明是事实,公文不是一件两件不见,是三万件公文人间蒸发。

  罗智强说,仅文件没有归档,即涉行政责任,依“行政诉讼法”第241条,公务员因执行职务之有犯罪嫌疑者应予告发,这是公务人员职责所在,也为捍卫档案保存及民众利益,所必须做的职务上的作为。

  罗智强表示,当事人与其制式反应是政治考虑,不如坦率向“监院”说明公文去向,也应谦卑向民众说清楚讲明白,这样更能得到民众的认同。

  外界质疑为何是移送“监院”,未追究刑事责任?罗智强说,移送“监院”而非检方,因为目前掌握资料有限,只有公文进了哪些办公室,进去后这些办公室如何处理,是基层公务员未尽归档责任?还是主管将档案携出?还是转到别的单位做种种处理?原因不明,“总统府”循问法律专家及内部法律单位后认为,公文必须归档,如未依法归档,行政责任已经很明确。

  罗智强说,确认有行政责任,“总统”清查完的第一步骤就是移送“监院”,移送的是事件,不是人。但内部责任判定还要进一步厘清,调查过程若发现确有刑事责任,就会做刑事的举发。

  此外,针对“总统府”清查发现民进党“执政”时期逾3万公文不知去向,台检方特侦组30日表示,将尽速清查,追究陈水扁及民进党“执政”时期有无官员涉及刑责,如有符合“法院组织法”规范的公务人员涉案,即依法展开追查。

  据了解,“总统府”清查民进党“执政”时期的“总统府”高阶首长办公室,发现文件归档率仅6.76%,有3万多件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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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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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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