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指示保障“人权”,武器装备不如嫌犯
看香港警匪片时,观众常常会觉得警察很拉风,因为每当警察掏出警证并大喊“我是警察”时,罪犯或市民都会表情一震。但在台湾影视剧中,这种镜头几乎没有。因为台当局给警察的定义是“人民保姆”,诸多场合警察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好先生。甚至面对一般的飙车族,警局都干脆熄灯避战。
警局熄灯避战
台湾高雄市民过马路时都万分小心,因为手持棒球棍的飙车族会不时从身边呼啸而过。如果遇上红灯,数十辆飙车的摩托会集体按喇叭,要求等红灯的车辆让路。如果有人敢朝他们看一眼,就将换来一顿痛殴。
为此,高雄警局的电话被投诉的市民打爆,但警方对此都束手无策。基层警察抱怨说,过去他们曾用口袋战术将飙车族团团围住、一举拿下,效果相当不错。但这一做法后来受到媒体和家属的攻击,称警方“执法过当”。在上级指示的“不追、不拦、不让对方受伤”三不原则之下,警方对飙车族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飙车族见状愈发有恃无恐,反过来挑衅警方。基层警员私下透露,高雄五福二路、民族路、民权路、三多路等派出所皆被飙车族扔鸡蛋或砸石块,成功路派出所甚至遭受过烟雾弹袭击。但即便这样,警员仍被要求不得出警抓人。许多派出所为了避免麻烦,干脆在夜间将门口的盾牌灯关掉,避免成为被挑衅的目标。
武器装备不如罪犯
高雄警察不跟飙车族“一般见识”,除了遵守上级指示的原因,外界猜测也跟设备有关。有人质疑,警察的警车追得上飙车族价格不菲的摩托吗?外界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曾有议员爆料,台北市近8000名警察中,有一半人没有配备手铐;而那些配手铐的警察中,绝大部分人还是自己掏钱买的。因为没有手铐,2009年11月,台北市一名年轻警察在押送犯人途中被杀害。据岛内媒体报道,台湾地区各警察局的预算由各县市政府支付,如果县市财政不佳,很多钱就没办法发,这直接影响到警方配备。
除了手铐,台湾警察的其他一些装备也常年受诟病。拿警车来说,所有的新车到位一定是先给上级使用,等换下来才拿来办案,所以警察的车一直比不上歹徒的车。其次就是枪,台湾普通警察的枪一直比不上歹徒的枪,岛内媒体经常将两者拿来比较,曾经有一则新闻标题干脆叫“这么猛,警察认输”。再有就是防弹衣,很多台湾刑警都会托德国或美国的朋友买防弹衣,因为警方发的防弹衣没人敢用,据说不但又重又闷,防弹效果还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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