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性交易如何处罚,台当局“内政部”21日召开专案小组会议,与地方确立专区外“罚娼也罚嫖”共识,取消性交易拘留罚则。当局“内政部次长”简太郎表示,修法草案可望比原定5月底提前送“行政院”审议。
据报道,“社会秩序维护法”中“罚娼不罚嫖”相关规定2011年11月将失效,吴敦义指示修法。“内政部”21日上午由“次长”简太郎主持专案小组会议,邀集“地方政府”与会讨论,岛内“5都”、17县市都派代表出席,对专区外娼嫖皆罚的修法方向达成共识,纳入“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法草案。
简太郎表示,在“大法官”解释的男女平权基准下,会中与地方达成修法共识,对于专区外非法性交易、拉客者,取消拘留罚则,不过对性交易媒合者仍保留拘留罚则。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审议的时程,也可望比原定的5月底提前。
不过,21日会议对于性交易罚款未如先前预期调降,“内政部法规委员会参事”刘文仕转述,地方认为,不应该将罚款整个调降,避免社会有轻罚观感。而“警政署”方面则同意,对于部分特殊境遇、单亲、低收入的性交易工作者,设定一定的裁量标准,不一定要在法条反映出来。
刘文仕并说,21日会议也针对部分文字做调整,拟修法以“性交易服务者”取代“娼妓”等涉歧视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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