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教育部次长”陈益兴25日表示,有关教师工时如何计算、是否领取加班费等问题,“教育部”正着手研拟修正“教师请假规则”,最快2011学年度,也就是今年8、9月可以上路。
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初审通过“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教师应于一定时间在校服务,相关教师在校服务的一定时间与超过服务时间的处理方式,都由“教育部”定之。
台“工会法”修正通过后,赋予教师有组织及加入特定工会的权利,因为考虑教育相关法制对教师待遇及工作时间还没有明确规范,而相关问题具有台湾岛内一致性,因此“行政院”提出“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台“教育部”人事处长陈国辉表示,相关修法虽然才初审通过,但相关细节“教育部”正研拟修正“教师请假规则”,目前朝教师工时每周5天、每天8小时为原则,个别学校有需求,将交由个别学校来规范。
陈国辉说,等到法案修正三读通过后,“教育部”将和各级地方政府、教师团体与相关主管机关,协商修正教师请假规则。
对于老师提早到校导护、陪同学生校外教学、家庭访视、上课与备课等,教学强度不同会有什么样的规定,陈国辉说,可能会有不同规定。至于教师应不应该打卡,陈国辉说,公务人员也不需要人人打卡,自主管理也可以,打卡虽然非必要,但或许也是个思考的方向。
教师加班应领取加班费还是补休?陈益兴说,这将并教师的寒暑假待遇考虑,还需要进一步协商与讨论。陈益兴表示,所有课务安排应以符合学生最佳学习效益考虑,因此“教师法”修正通过后,学生的学习安排、老师的工作时间、寒暑假如何计算等,都是相关子法修订规范时要考虑的,希望这些规范最快在2011年度的新学期就能够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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