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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检性别致男女婴比例失衡 台当局严打非法堕胎

2011年05月16日 1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男女婴比例失衡,可能导致女婴在出生前经性别筛检被牺牲,推估光去年就有3000个女婴被堕胎。台“健康局”昨日表示,性别筛检是明令禁止的医疗行为,医师违法替孕妇监定胎儿是男是女,将面临最高50万元新台币罚锾,甚至废止医师证书,并不排除移送检调单位以“刑法”论处,堕胎医师及孕妇将面临刑责追诉。

  “健康局”并计划建立“产检孕妇生育结果监测系统”,监测各医师产检过孕妇生下的男女婴性别比,以防堵过往医师坚称“孕妇不是在我们这产检,只是在这接生”的说词。

  台北市及新北市的某医疗院所,去年男女婴性别比异常,高达10比1及9比1,“健康局”是否公布名单或移送检调单位调查?

  “健康局局长”邱淑媞只表示,因掌握的是间接证据,不便公布名单,且是去年比例失衡,今年才明文公告禁令,不愿明说是否进行开罚或移送检调侦办。

  邱淑媞昨日表示,“刑法”明文规定堕胎相关罪责,但“优生保健法”上路后,医师帮孕妇堕胎彷佛有了护身符,只要认定影响孕妇身心健康,医师进行堕胎都可获得保护,让重男轻女观念助长性别筛检及堕胎歪风。

  她强调,未来若有医疗院所的出生男女比达到统计显著失衡,看来非属巧合或经人检举,“健康局”就会移送检调单位。依“刑法”规定,执行堕胎医师将面临半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导致孕妇死亡,处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筛检性别后堕胎的孕妇也面临半年以下刑责。

  她无奈地说,“健康局”手无寸铁,医师进行性别筛检和堕胎若无人检举,查证有一定难度,祭出刑罚是最后一道防线,不希望不肖医院、医师便心存侥幸。

  她指出,去年开始,“健康局”建立“接生性别比”作为警示指标,地方卫生局也进行宣导,加上今年元月明文公告禁止性别筛检,预计今年7月后的男女婴性别比悬殊情形应能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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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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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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