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被控将扁家洗钱情资交给陈水扁,还把检调搜索消息告知民进党“立委”柯建铭的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台湾高等法院今(20)日改以隐匿公文、泄密等罪判刑6年。由于泄密罪属二审定谳,泄密部分,叶盛茂须先入狱服刑,隐匿公文部分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于2006年12月5日收到艾格蒙组织所转的泽西岛金融情报中心通报,扁家疑似在海外洗钱情资,叶盛茂却隐瞒情资,并将情资泄密给陈水扁。
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事后发现陈水扁之子陈致中与妻子黄睿靓夫妇在瑞士开户,疑涉洗钱,2008年1月28日透过艾格蒙联盟再次向“调查局”通报,叶盛茂竟要求下属将情资核定为“极机密”,谎称将亲自把11页的情资交给当时“检察总长”陈聪明,却再度将情资交扁。
另外,检调侦办“立委”柯建铭等人涉“花莲县三栈矿场土石外运”案时,原定2008年4月22日发动搜索,叶盛茂却于4月16日在柯建铭办公室中,将检调的动作泄漏给柯。
本案一审时,合议庭以图利部分判处叶8年半、褫夺公权5年,泄密部分判处叶2年半,合并执行10年、褫夺公权5年。叶不服上诉高院,高院合议庭今天将图利罪部分撤销,以隐匿公文罪改判叶3年9个月、泄密部分仍判处他2年半,合并执行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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