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新竹一对未成年姐妹,小时候被父亲性侵已经相当悲惨,不料又遭到父亲的坐牢狱友张姓男子以照顾为由,姐妹二人又遭到接连性侵害。全案新竹地院审理终结,法官以被告恶性重大、未具任何悔意为由,判处被告两个11年8个月徒刑、应执行23年的有期徒刑。
判决书中指出,55岁的张姓男子,在1979年与1981年间,因为性侵害案件,分别被判处1年8个月和5年的徒刑,服刑期满后,1992年又再度连续对14岁少女强制性交,被判刑5年;2003年还是犯下强制性交罪,判刑5年。尽管张姓男子曾经谕令的特定医疗院所强制治疗3年,不过还是难改恶习。
2003年在台北监狱服刑时,张姓男子认识同为性侵犯的男子,得知狱友因强制性侵只有7岁的小女儿而服刑,家中大女儿与妻子都是中度智障者,当时张姓男子就选定这对悲情姐妹,为出狱后性侵对象。去年3月间,张姓男子骑摩托车到被害姐妹家中,以受托照顾这对姐妹为由,将姐妹二人载到家中,强制猥亵和性侵这对姐妹得逞。
被害人母亲得知后,透过女儿的老师向警方报案。而被告在法院庭讯时,辩称被害姐妹有看“A片”的习惯,性侵的情节都是杜撰。不过两名被害人都清楚指出被告左大腿内侧有剌青,法官认为被告多次犯下性侵案件,恶性重大、犯后毫无悔意为由,判处被告张姓男子两个11年8个月徒刑、应合并执行23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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