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马英九办公室秘书限亲绿媒体7日内就不实报道致歉

2011年05月24日 15: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马英九办公室秘书罗智强24日发表声明指出,亲绿媒体《自由时报》连续3日影射公私不分、滥用行政资源,已构成名誉伤害,他要《自由时报》7日内公开道歉,否则将以个人名义提告。

  针对《自由时报》与民进党连续3日的攻击,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范姜泰基今日上午代替前发言人、现任马英九办公室秘书罗智强发出6点声明。

  第1点声明指出,罗智强自去年3月1日进入马英九办公室服务,是马英九办公室12职等秘书兼发言人,5月4日免兼发言人,仍任马英九办公室12职等秘书。但《自由时报》在5月22日未向他与马英九办公室查证,即以他“辞发言人、高升14职等秘书”等报道进行许多攻击名誉的影射,也未向他本人查证,该报做法严重违反新闻专业。

  第2,罗智强于5月4日免兼发言人后,仍负责襄助马英九个人网页、治台周记、部分文稿等工作,由于工作上有相当业务需要交接,加上要协助马英九就职3周年等相关事务,因此原定计划即是继续在马英九办公室工作至5月20日,然后休假至5月31日,共请7天休假;6月1日再回马英九办公室办理离职,结束工作。

  第3点声明指出,马英九竞选办公室“台湾加油赞”目前尚未成立,罗智强也尚未到任内定副执行长一职,未支领“台湾加油赞”一分薪资;换言之,他表示,目前本人的职务仅秘书一职,“《自由时报》刻意扭曲式的报导、令人遗憾。”

  第4,针对民进党批评罗智强休假一事,他从5月21日开始休假,至5月31日结束,扣除周六、周日,共请7天休假。事实上罗智强自去年进入马英九办公室后,由于工作繁重,自动加班总时数877小时,均未支领加班费,扣除逾6个月即不得再请补休假的时数,以及已请补休之时数,仍有可请的补休假时数264小时(换算成休假日,约33天)以及单位服务超过一年可休假天数12天,合计累积可请休假日已约45天,远远超过此次所请的7天休假,“本人此次请休假于情、于理、于法均无不合”。

  第5,《自由时报》连续3日影射罗智强公私不分、滥用行政资源,对罗智强名誉已构成伤害。碍于仍有台当局人员身份,不想让《自由时报》以“政府人员”控告媒体为题滥做文章,“如果《自由时报》不于7日内(5月31日前)公开道歉,本人将于‘总统府’工作结束、不具‘政府人员’身份后,以个人名义向《自由时报》提告。”

  第6点声明指出,《自由时报》长期的政治立场如何,社会大众自有公评;但《自由时报》新闻报道本身屡次错误,非但几乎不予更正、不道歉,更以“报错就报错,你奈我何”傲慢态度,变本加厉扩大不实的攻击与报道。

  罗智强表示,自己参与公共事务,从未向媒体提告,但此次提告,不只是因为个人名誉受损,更希望让《自由时报》这种滥用媒体公器、不断恶质报导的问题,被社会大众注意、思考。未来,他也会透过网络平台,将《自由时报》恶质报导的现象,做为公共讨论的议题,让公众关心与讨论。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婷婷】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