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因为拍摄被性侵女学生背影太过清楚,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25日处分“台视”、“中视”、年代新闻台与东森新闻台等四个频道,各罚锾6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悉,这四台在报道桃园某初三女学生被校警性侵害案件新闻时,出现女学生的背影、校长访问、就读学校等讯息,有揭露被害人个人资料之嫌,经“广播电视节目广告咨询会”议建议,依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规定,四台各核处罚锾6万元。
据表示,报道不得出现足资识别受害者身份的信息,包括照片、影像、就读学校和工作场合等规范,事实上当时有8家电视新闻频道都有相关新闻,但其它电视台对背影或是受访校长面孔都模糊处理或去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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