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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家台湾律师事务所试点代表处开业

2011年05月28日 10:4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福州首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试点代表处——台湾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驻福州代表处27日正式开业。

  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台湾执业20多年,总部设在新北市中和区。在两岸投资法令咨询、企业并购、工程采购争议处理、婚姻继承事件或货款追索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和大陆部分大中型律所建立两岸法律合作关系,并与福建拓福集团有限公司签下法律服务协议。

  2009年在厦门举行的首届海峡论坛上,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宣布了包括“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咨询服务”等措施。2010年9月,福建省司法厅颁布了相关实施办法,正式启动试点工作。2010年12月,台湾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等7家律师事务所在福州获得执业许可证。(记者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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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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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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