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曾上节目爆料韩国演艺陪睡内幕的艺人林韦伶(本名林玮琳),遭另一绰号“巧巧”并被媒体封为“小孙芸芸”的王巧琤(本名王巧薇)提告妨害名誉,新北市新店警方2日将林玮琳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新店警方指出,两女已经不是第一次互告。2010年12月24日,林玮琳(31岁)认为王巧薇(32岁)在电视节目中不实爆料,指她在台湾就爬到老板床上,跑到韩国又和韩国老板陪睡并签约,向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指控王巧薇妨害名誉。
王巧薇最近向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报案,4月4日晚上,她在住处看电视,发现林韦伶受访时骂她下流,还在无名小站以及电视访问时,都说“老板要求不要和她说话,因为和三流人说话,自己也会变成三流的人”,她要对林韦伶提出妨害名誉告诉。
由于王巧薇的户籍设籍新店,大安警分局将案件转由新店警方受理,警方传唤林韦伶到案说明。
据了解,林韦伶承认上电视讲过这些话,但供称自己在韩国受训时,王巧薇也到韩国拍照,请同一家经纪公司安排行程;当时韩国老板要求她不要和王巧薇说话,因为韩国老板认为王巧薇只有胸部大、身材好,没有其他才艺。
林韦伶说,韩国艺人都只和同阶级的艺人谈话和交往,自己4月初上节目,有记者问为何在韩国不和王巧薇说话,当时她也回答是因为这个原因,和妨害名誉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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