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在6年内打了8场官司全胜,获赔总金额910万元(新台币,下同)。国民党“立委”邱毅在5年内,打了50场官司,也写下全胜纪录。两人被台湾政坛人士封为“诉讼常胜军”。
除了保持胜率百分百纪录,施明德与邱毅另一项共通点是,两人都不迷信大牌律师,不请律师打官司。施明德有“贤内助”陈嘉君担任他的诉讼代理人;邱毅亲自出马,一手全包。
施明德称,政治人物必须为言论负责。他打官司是为了捍卫“言论自由”的真谛,也提醒政治人物“在言论市场不要如此轻率”;要求被告在报上刊登道歉启事,则是要让当事人“皮会痛”,以此为诫。施明德表示,他对许多人、事都抱持宽恕的态度,“但这不表示可以侮辱我!”
施明德从2005年起,陆续对涉嫌诽谤他的人提出民、刑事告诉,累积已有8件民事胜诉确定,合计获赔910万元,被告几乎都必须在三或四家报纸刊登道歉启事。
邱毅表示,他不喜欢兴讼,大部分是别人告他,但别人严重侮辱到他的人格,他一定反击。2008年台南“扁友会”会长黄永田在台湾“监察院”前扯掉他的假发,决定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判黄永田败诉。
邱毅说,加上赔偿金额及律师费,黄永田共赔70万元,这笔金额是他获赔金额最大的一笔。他的目的是要告诫政治人物,利用诋毁别人形貌获取政治利益,都该受惩罚。
不过,邱毅在骂“立委”管碧玲“丑女”的官司案,缠讼三年,虽然邱毅胜诉,但邱毅用“丑女”形容女性,许多妇女团体挞伐邱毅是“沙猪”。
施明德在6年内获赔910万元,平均每年150万元,收入比许多上班族还高。邱毅虽然“收入”不及施明德,但他表示,将来不当“立委”,这几年累积下来的法律常识,或许可考虑考律师或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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