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新竹某大学王姓学生被女网友控告性侵,检察官查出是女网友想分手,帮王姓学生介绍女友没成功,觉得过意不去,分手前最后一次挑逗献身,在阳台上和王姓学生亲热,检方认定非性侵,对王姓学生不起诉。
据桃园地检署调查,22岁的王姓大学生和陈姓女网友相识一年多,曾有亲密行为,2010年3月陈姓女网友交了新男友,觉得愧对王姓学生,答应帮王姓学生介绍女友“弥补”,期间传了绰号“布丁”的女性友人照片给王姓学生看,5月间三方见面,王姓学生看到“布丁”本人,觉得对方有点胖、年纪也比他大一点,相貌平平,认为和照片上差太多,不想交往,陈姓女网友带他回租住处,二人发生亲密关系。
一个多月后陈姓女网友怀孕,被男友追问“是谁的”,因无法交代,控告王姓大学生妨害性自主。
检察官侦办时,王姓学生表示,当天对“布丁”不中意,陈姓女网友觉得过意不去,要再介绍女友给他,带他回租住处,二人在顶楼露台聊到凌晨,陈姓女网友主动挑逗他,二人“情不自禁”在阳台围墙边亲热,完事后陈姓女网友带他去清洗,他还说“顶楼监视器应该有拍到”。
检察官调阅监视器,确实拍到陈姓女网友有环抱、亲吻、抬脚等动作,二人亲密互动一分多钟后,走到监视器拍不到的围墙旁,检察官认为王姓学生对陈姓女网友挑逗部分没说谎,且二人完事后,陈姓女网友返房间,“布丁”还问她为何出去这么久,陈姓女网友回“和他聊天”,未提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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