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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杆压死摩托车骑士 高雄市府判赔千万抚恤金

2011年06月21日 1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原在台湾“中钢公司”服务的赖姓男子,5年前骑机车载妻子,行经“高雄市第21期过埤市地重划区”附近,被一根底部老旧腐蚀倒塌的木制圆型电线杆压个正着,送医不治。台湾“最高法院”20日判决,高雄市府未尽维护管理责任,应赔偿赖某父母、妻儿共6人,合计1025万多元(新台币,下同)确定。

  高雄市府法制局长许铭春表示,该案发生在前高雄县府,高市府2011年编列公赔准备金2252万元,之前已有一件原高雄县水灾管理疏失,判赔800万元,剩余款尚堪负荷,待收到判决,即会检附相关文件,依法一次给付赔偿,不会损及民众权益。

  2006年11月20日清早,在“中钢”上班的43岁男子赖德耿,骑车载妻子前往友人新开幕的早餐店捧场后,回高雄市小港区住家时,回程经台88线快速道路桥下的高雄县凤山市过埤路、过勇路口,一根在路旁的木制电杆突然从底部断裂,正好砸中赖德耿的头部,送医不治。

  由于电线杆所在处,位在2004年6月30日,由高雄市府公告列入的21期过埤市地重划区内,且在既成道路旁,只是还没有进行重划工程施工,赖姓男子的父母、妻子及三名未成年子女,因此以高雄市府为被告提出赔偿诉讼,一、二审都获胜诉,但高雄市府仍提出上诉。

  台湾“最高法院”认为,高雄市府为肇事电杆所在地过勇路段和土地主管机关,应负公设施管理不当的赔偿责任。

  判决高雄市府应赔偿赖家祖孙三代六口,包括精神慰抚金、扶养费在内,共计10255503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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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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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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