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6月23日电 (记者 黄少华)80多位两岸检察人员23日在台北举行“2011年两岸检察实务研讨会”,就“精进检察实务功能”、“运用宽严并济司法手段”、“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实务”、“强化两岸司法互助平台效能”等议题再次展开研讨。
去年8月,基于推进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大陆和台湾检察机关建立了“检察实务研讨活动机制”,并在福建武夷山市共同举办了首届两岸检察实务研讨活动,实现了两岸检察机关直接联系并合作搭建常态化交流品平台的目标,开启了两岸司法互助和检察交流合作的历史新篇章。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23日在研讨会开幕式上说,一年来,两岸检察同仁认真落实去年研讨会达成的共识,携手致力推进上述协议的落实,通过派员互访、座谈研讨、信息交流和司法互助等形式,加强协作交流,两岸检察交流合作正朝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的方向发展。
他表示,这是两岸检察机关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增进两岸人民福祉的具体行动,反映了两岸同胞期盼扩大司法互助协作、保障两岸民生发展的美好愿望,顺应了两岸各界交往合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客观需要。
国家森指出,近年来,两岸关系出现了历史性转折,和平发展成为主体和共识。在这样的发展进程中,更加需要有法制的保障,特别是司法的保障。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坐而论道,就是要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凝聚两岸检察精英的智慧,积极探索、共同应对;未来,更加需要起而行之。只要坦诚交流,才能增进互信、扩大合作;只有先行先试,才能有所突破、有所促进。相信通过研讨会这一重要平台,在两岸检察官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推动下,必将进一步增进彼此了解,不断凝聚共识,推动上述协议的进一步落实,为维护两岸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台湾当局法务部门次长吴陈镮表示,两岸签署司法互助协议,至今已交流近两年,目前绩效良好,但现在仍是磨合时期。希望藉研讨,加强司法合作的效能,以有效达成协议目标。
台湾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说,两年来的两岸司法交流,交出漂亮成绩单。由于两岸检察制度不同,有赖互办研讨会,异中求同才能共同打击犯罪。
除国家森外,大陆方面出席代表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白泉民、研究室副主任王东、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张智辉,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小敏、该院涉台案件办公室主任王小清,以及北京、上海、山东、重庆、陕西、江苏等地的检察人员及法律研究人员25人。
在两天的议程中,共有51篇论文专题报告。24日的议题“强化两岸司法互助平台效能”受瞩目,将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陈喆报告《论两岸刑事调查取证合作机制之建构》,以及台湾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黄元冠论述《建构两岸远距询问合作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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