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昨以涉嫌贪污侵占公有财物的重罪起诉李登辉,他是继陈水扁之后,特侦组起诉的第二名卸任领导人。不过,台湾《联合报》分析说,以李登辉的年纪、涉案情节,及法院一般审理速度,李登辉有生之年要被判有罪定谳、入监服刑的机会不高。
文章说,李登辉被起诉的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罪,虽然法律规定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罪;但因为李登辉已88岁,依法就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文章分析,相较于台湾特侦组起诉陈水扁的“海角七亿”案,向法院求处“最严厉之制裁”;台湾检方这次虽指责李登辉不遵守法制,将公款挪作“台综院”私用,但只向法院请求量处“适当之刑”。李、扁被检方认定的违法情节轻重有别。
在30日的记者会中,有媒体关心李登辉是否会被收押。台特侦组在侦办期间,未向法院声请羁押,未来法院审理期间,除非发现有串证或逃亡等情况,羁押李登辉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