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一林姓妇人因仰慕“警政署长”王卓钧,日前到“警政署”想找王卓钧表白,咬伤拦阻员警,又开车闯入“警政署”。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以伤害、妨害公务罪判处她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1日公布的判决书,50岁的林姓妇人因仰慕王卓钧,又苦无见面机会,2011年4月7日下午到“警政署”想找王卓钧表白,并自称“署长夫人”,遭员警阻挡,林姓妇人因而咬伤吴姓员警的左手臂。
判决书指出,林姓妇人不死心,5月2日上午11时许,不顾员警阻挡又开车企图闯入“警政署”,当场遭逮,并遭检方以妨害公务等罪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林姓妇人坦承犯行,法官以伤害、妨害公务罪判处林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但审酌林姓妇人犯后态度良好,认为林姓妇人经此教训应知警惕,无再犯之虞,因而给予缓刑3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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