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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谁决策?陈水扁、游锡堃互相推诿

2011年07月08日 09: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二次金改弊案,台湾高等法院7日开庭,检方提出前“行政院长”游锡堃对陈水扁不利的证词指出,二次金改是扁的决策,游锡堃是去“总统府”参加经济顾问小组会议,才知道有二次金改,游锡堃身为“行政院长”,是执行扁的决策;扁则辩称,二次金改的四大目标是游在“行政院”的正式裁示,这个决策属“行政院长”,不是他的职权。

  台检方在6月24日向高院合议庭补提这份游锡堃的证词,扁质疑检方为何从2010年11月一审判决无罪后,上诉时不提出这项证词,直到二审进行6、7个月后才补提这项证据,是违法突袭。扁认为此举令他无法就相关事实进行厘清及诉讼防御,请求合议庭排除这项证据。

  对扁的质疑,检方表示,这份证词是2009年4月2日游锡堃在特侦组作证的供述,涉及案件的心证核心范围,检方起诉时漏列,直到最近整理案卷,才将它补呈交合议庭。扁及律师均表示异议,审判长张传栗当庭请扁及律师详看这份新证据及进行答辩。

  扁看完后辩称,“行政院”为了二次金改,曾由“副院长”召集“央行总裁”、“经建会主委”等财经部门高层,开过五次金融政策协调会议,才订定二次金改的四大目标,后来游锡堃在“行政院”会上正式裁示后,还请“金管会”协调“财政部”、“经建会”等相关部门提出相关方案,依既定期程落实二次金改的目标。

  扁说,检方指金融政策协调会议与他有关,根本就是无限上纲,这个会不是他所召集或主导,与事实有很大出入。扁强调,这个决策若是属“总统”的法定职权,就不需要“行政院长”的裁示了,这个决策到底是“总统”的法定职权,还是“行政院长”的法定职权,不是检察官说了算,不能说“总统”有听二次金改报告,表达赞同、支持的意见,就理所当然把行政权移给“总统”。

  金改弊案完成扁涉案部分的证据调查及审理,14日将进行辩论,扁妻吴淑珍也将在14日出庭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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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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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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