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王永庆四房子女认亲案续 罗文源等强调"未被收养"

2011年07月21日 0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王永庆四房子女认亲案续罗文源等强调“未被收养”
    资料图:台塑创办人王永庆过世后,自称是四房子女罗雪贞(中)、罗文源(左)、罗雪映(右)三姐弟要求认祖归宗。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经营之神”王永庆“四房”子女罗文源等三人请求确认亲子关系,20日在台湾高等法院“另辟战场”。

  不服一审败诉而提上诉的王永庆二、三房子女坚称,罗文源等3人50年前被养父罗景祺收养,和王永庆已没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罗文源则反驳,养父是代为养育,不是法律上的收养,正因为没有被收养,他们才会和王永庆有更多互动。

  据悉,罗文源三姐弟的母亲林明珠,在1952年、1953年与王永庆交往并同居,先后生下三姐弟,暂从母姓,后来林明珠与王永庆分手,林明珠经人介绍认识罗景祺,两人结婚后,三姐弟改从继父姓氏。林明珠与罗景祺去世后,罗文源三姐弟以他们和继父并无血缘关系,向法院诉请否认他们三人是罗景祺的子女,罗景祺的认领无效,台北地院去年五月判决三姐弟胜诉。罗文源三姐弟接着向法院提起认祖归宗官司,要求确认他们与王永庆的亲子关系。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