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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家暴受害者正在"觉醒" 外籍配偶亟待温暖阳光

2011年07月25日 09:46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月中旬,台湾“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简称台湾家暴防治委)联合岛内家暴防治民间组织,启动“家暴零容忍”的紫丝带行动,动员全社会“把家暴扔进垃圾桶”,宣导“打人是狗熊,反暴是英雄”观念。紫丝带行动由受家暴侵害妇女发起,已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开展,是一项草根性很强的民间反暴行动,呼吁人人从我做起,拒绝暴力。

  据台湾家暴防治委统计,从2006年到2010年,全台家暴求助案件从每年6.6万件上升到10.5万件,年平均增长10%以上。台湾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家暴受害者的“觉醒效应”正在扩散,原来隐忍的受害者一个个跑出来了,特别是年轻女性不会太隐忍,受到暴力侵犯后很快就求助。求助数在增长,表明“黑数”在降低,反映了台湾社会的进步。

  从“家丑不外扬”到女性意识高涨

  妇女们觉醒了,站出来了

  中国人传统观念 “家丑不外扬”,夫妻从床头打到床尾,被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发生了家庭暴力,受害者宁愿打掉牙齿往肚里吞,也不对外声张,因为觉得面子更重要。身体受点伤很快会好,可如果被外头知道家里打人了,招来外界的异样目光,造成的心灵伤痛更令人难受。

  同时,长期以来许多女性委曲求全扮演着 “好妻子”、“好母亲”角色,为了孩子的将来或者经济的考虑,她们牺牲小我、成全家庭,默默地在暴力“围城”中忍受煎熬。纪惠容执行长告诉导报记者,家暴受害者通常在4至6年之后才会向外求助,高学历高阶层受害者更爱面子,往往在要闹离婚或确实忍无可忍时,才会向外求助。

  不过,这种现象正悄悄发生改变。台湾防暴联盟理事长周清玉向导报记者称,近十几年来台湾女性意识逐年高涨,这是家暴求助增长的最重要因素。根据台湾家暴防治委资料,全台平均每天家暴求助案在2006年为185件,2007年为201件,到去年上升到292件,5年中平均每天增加了100多件,大约九成受害者是女性。女性意识的觉醒,推动了家暴求助的进展。

  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平均每4个女人就有1人遭受过家暴,美国每3个女人就有1人,可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的家暴特别严重,而是美国女性意识觉醒、高涨带来的结果。基于此,台湾受到欧美性别平等意识的冲击,越来越多女性不认为这世界是男人主导的、男人打女人是天经地义的。

  周清玉介绍,台湾女性意识觉醒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那时台湾发生了邓如雯杀夫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邓如雯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最后被迫杀夫,在审理过程中得到妇女团体的强大声援,被从轻处理,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此案使得潜藏的家暴问题浮上水面,给女性们上了深刻一课。

  从“法不入家门”到公权力介入

  民事保护令的有力庇护

  家暴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行为,是一种特殊暴力。家庭成员整天生活在一起,要让受害者敢于站出来向家暴说“NO”,除了他们平等意识的觉醒外,也必须依赖于社会保护系统的完善。否则,他们的求助反而容易招来变本加厉的暴力。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法不入家门”、“清官难断家务事”,家暴被视为家务事,不算犯罪,公权力不介入。台湾家暴防治委执行秘书简慧娟告诉导报记者,台湾是亚洲第一个实施“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地方,该法建立了一整套对受害者的保护系统,以及对施暴者的惩处规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是民事保护令,保护令成为受害者手中的一把“尚方宝剑”。

  简慧娟介绍,民事保护令主要包括禁制令、远离令、给付令、处遇令等,禁制令要求施暴者马上停止伤害行为;远离令要求施暴者离开家庭,与受害人保持一定安全距离;给付令要求施暴者付给受害人生活费、诉讼费、小孩抚养费等;处遇令要求施暴者接受相关的治疗、辅导,以消除未来的暴力危险。

  7月19日晚上,高雄市待业青年黄某在外头喝了一斤半白酒后回家,酒疯发作,从厨房拿出2把菜刀,扬言要 “先杀二哥、老婆,再和小孩同归于尽”,把5岁的儿子拿来当人质威胁老婆,后被警方制伏,小孩颈部被黄某用菜刀割伤。原来,黄某怀疑老婆和二哥有染,那天在酒精作用下失去了理智。

  周清玉理事长解释,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案情,裁定不同的保护令,例如黄某就将接受戒酒治疗的处遇令。周清玉说,工作压力、失业、喝酒、吃药、精神障碍等,容易激发暴力行为的发生,这些人在接到处遇令之后,将接受不同类型的辅导和治疗。

  另外,台湾在警察局设置了家暴官,他们有权直接入家门处理暴力案件,表明家暴从家庭事务变成了社会事务,家暴同样构成犯罪。有了警察的撑腰,受害者挺身而出的底气更足了。

  从“紫丝带行动”到三级防治网络

  全社会共筑一个安全的家

  广大的社会工作者在家暴防治上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他们与专业的医生、律师、保育员,以及代表公权力的警察、法官一起,构筑了全社会的防治网络,给受暴者提供了无所不在的支撑,使“沉睡者”醒过来,使沉默者说出来。

  简慧娟介绍,社会防治网共分三级,第一级是面上的普遍倡导,全台开通了家暴求助专线电话113,以及警方求助电话110,接受家暴受害者的求助。例如,最近启动的“家庭零暴力”紫丝带行动,更是请来台湾艺人组合“浩角翔起”代言,寓意“号角响起”,鼓励受害人要“挺身而出”,全社会要“强力出击”,紫丝带社工要当“超级宣传特派员”,这个寓教于乐的广告在岛内电视台反复播出,起到了很好的宣导效果。

  第二级防治网络针对点上的高风险家庭,对于那些出现感情冲突、婚姻危机、父子不和等问题的家庭,社工主动上门访视,宣导家人平等、和睦相处的观念,力争在家暴发生前消除危险因素。第三级防治网络则是对于已发生家暴的家庭,惩处、辅导施暴者,治疗、援助受害者。

  屏东县山区某部落的许某酒后常对老婆动粗,把老婆打得哀号不已。去年12月再次实施暴力,老婆被打得鼻青脸肿后逃出向警方求救,警方立即帮她向法院声请保护令;法官裁准后,警方每次上山巡逻时都会上门探视她,命令许某不可违反保护令,不许再打老婆。

  受害者与施暴者分手后,如果碰到就业、孩子上学、疗伤护理、申请生活补助等实际问题,社工都会热心帮扶。受害者被打后不敢回家,还可申请到庇护所短期居住,这些庇护所或由政府提供,或由政府出钱委托旅馆和民间团体提供。纪惠容执行长介绍,每年大约有1万名家暴受害者入住庇护所。

  家暴中的特殊人群

  外籍配偶亟待温暖阳光

  就是上面提到的屏东县男子许某,被问及为何打老婆,许某回答说:“老婆是我用钱买来的,当然可以打!”几年前,他花了几十万元新台币娶进越南籍老婆,认为老婆是自己花大钱买的,已经属于他的了,要打要骂随他便。

  纪惠容称,许某的这种心理在台湾外配家庭中比较普遍,目前台湾外籍配偶有40多万,大陆配偶约占一半,绝大多数是女性。许多外配与对方认识几天就嫁过来了,缺乏感情基础,丈夫把老婆当成用钱买来的物品,缺乏对老婆的人格尊重。同时,外配人生地不熟,语言、文化、饮食等方面的隔阂,没有经过适应期,就被要求进入生活角色,担负起照顾家庭的责任,从而带来家庭成员间的摩擦、冲突和暴力。

  7月20日,桃园县一个林姓妇女用铁棍打伤越南籍媳妇的头部,致其血流如注;也在当天,林妇的上下嘴唇中间被钓鱼线缝合,使其无法张口,林妇向社工反映是媳妇嫌她唠叨,就忍痛自缝嘴巴。不过据诊查的医师分析,鱼线缝合得相当平整,自己忍剧痛缝的可能性很小,有可能是媳妇所为。

  简慧娟说,台湾外配家庭的暴力比例,明显高于社会整体的家暴比例,他们往往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新观念的能力较弱、速度较慢,加上夫妻地位的差距,使得家暴防治任务更为艰巨。如何改善外配的社会地位,让她们不被歧视,使她们早日“觉醒”过来,是台湾家暴防治面临的一大任务。

  记者观察

  家暴:权力控制欲惹的祸

  无论是打老婆、打老公,还是打老人、打小孩,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结为一点,都是权力控制欲惹的祸。别人没听你的话,没顺你的意,使你觉得权威受到了挑战,就以暴力来证明自己。

  中国传统文化是大男人主义,男人绝对主导家庭,老婆没煮好菜,小孩没考好试,都可能招来男人的暴力。在家暴世界,没有女性尊重,没有孩子主体性,似乎只有男人是“真实存在”的。

  有的男人在单位温文尔雅,在家里却严辞厉色,这是因为在他们的意识深处,觉得在单位领导是主导者,在家里我是主导者,所以在家遇到有人不从,便以打骂显示其“绝对权威”。

  因此,要消除家暴,必须要消除权力控制欲。施暴者,请别把自己太当回事!(《海峡导报》 记者 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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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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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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