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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业界携手推动游艇“驾照”两岸适用

2011年07月25日 1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厦门7月25日电 (记者 杨伏山)两岸游艇业界相关人士25日相聚厦门,商谈“闽台游艇驾驶培训交流”相关事宜,力争透过两岸游艇驾驶培训机构的携手合作,实现一次培训、双证在手,两岸适用。

  由厦门路桥游艇开发有限公司主办的“闽台游艇驾驶培训交流座谈会”当天在厦门举办。座谈会围绕“闽台游艇驾驶培训交流”中相关培训模式、课程授课、师资互派以及游艇驾驶员管理等相关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同时,就两岸相关机构进一步加强在解决上述问题方面的合作,强化在游艇驾驶培训、考试和发证互认等达成广泛共识。

  台湾中华商业海事职业学校校长钟玉科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航业人员训练中心在台湾有5个点,在金门、澎湖都有,非常期待与厦门路桥游艇公司先行先试开展闽台游艇驾驶培训交流合作,共同招生培训,共同制订培训大纲,编制教材。初期先在厦招收大陆台商学员,逐步扩大至大陆学员,培训考试合格之后,分别颁给大陆和台湾的游艇“驾照”,实现一次培训,两证在手,两岸适用。

  福建海事局船员处处长郑乃龙向记者表示,闽台业界携手游艇驾驶培训交流合作,虽然只是游艇产业发展中很小的一个点,但对闽台游艇产业发展和闽台游艇安全管理具有推动作用;特别是将为今后两岸船员驾驶培训交流合作提供一种有益的探索模式,意义不可小觑。福建海事部门全力支持厦门此一先行先试举措,已上报其申请案,有望今年内得以批复,尽快招收学员,年内开班。

  厦门作为海西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大力发展游艇产业,目前,厦门辖区有游艇俱乐部会所12家,游艇码头及配套设施建设已具有一定规模,海上活动日益增加。厦门海事局制定出台了《厦门、漳州沿海水域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突出动态管理,体现厦门特色。

  福建海事局提供的统计显示,2010年福建实现游艇“驾照”培训、考试和发证的“零”的突破。截至当前,已组织7期培训,共计167人取得游艇“驾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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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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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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