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南投县简姓蕉农两度猥亵邻妇,被判刑6年确定,被害人索赔100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慰抚金,台中高分院27日判赔20万元。以目前蕉价一台斤12元计算,他得卖1.6万多台斤香蕉,才付得出这笔赔偿。
据检审查出,被害妇人中度残障,住在附近的简姓蕉农(67岁)2009年6月,以赠送香蕉为由,到妇人租屋处,见她独自在家,强行亲吻脸颊,隔着裤子抚摸下体,妇人气得打他耳光,他才悻然离开。
简姓蕉农色心不改,同年9月又以送芭蕉为由到被害人租屋处,自妇人身后抓住双肩,强行将手伸进妇人衣领内,抓弄胸部。
妇人不堪两度受辱报警,蕉农辩称常送香蕉给妇人,当天他拿香蕉去她家,放在客厅桌上就走,但对方说肩膀酸痛,他按住她的手臂;对方要求送她比较漂亮的香蕉,他拒绝,对方于是就诬赖他。
法官查出,被害人不爱吃香蕉,她在教会工作,常发放物资给弱势团体,非心胸狭隘之人,不可能为了索讨香蕉不成诬陷简姓嫌疑人,认定简姓嫌疑人是狡辩之词,依加重强制猥亵罪,从重判刑6年。
妇人同时提出损害赔偿,台中高分院审酌后判决蕉农应赔偿妇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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