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有“亚洲波神”之称的台湾女艺人巧巧(王迎莘)去年11月间参加综艺节目录像时,被控不实指称女艺人林韦伶“爬上老板的床”及“陪睡”,遭林韦伶提告,台北地北署今(28)日侦结,认定她涉犯妨害名誉罪并声请简易判决。
检方表示,巧巧2010年11月间参加《麻辣天后宫》录像时,指林韦伶(本名林玮琳)“她自己爬上老板的床,跟老板在一起之后,回来跟台湾的经纪人解约……”、“是出道一定要陪睡,还是她为了出道,她自己去陪睡,才说大家都这样”等语。
这段节目去年11月21日晚间播出后,林韦伶认为名誉严重受损,委请律师提出诽谤告诉。林韦伶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发毒誓否认有此事,她表示,原本联络密切的几个追求者,事发后突然失联,她还常接到打来不出声的怪异电话而换掉手机门号。
巧巧应讯时坦承说过“爬上老板的床”、“陪睡”等语,检方依法起诉并声请简易判决。
这两位“话题女王”似乎不和,除林韦伶告巧巧诽谤外,今年6月巧巧在住处看电视时,发现林韦伶受访骂她“下流”,还在无名小站以及电视访问时说“老板要求不要和她(指巧巧)说话,因为和三流人说话,自己也会变成三流的人”,巧巧也扬言对林提出妨害名誉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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