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女中学生从小学开始被亲生父亲性侵,隐忍不敢说,她上中学后,在网络博客写文章抒发心情,同学看到她文章写“被老爸强暴”、“被污辱”,告诉老师并报警,彰化地方法院判女生父亲10年徒刑,父亲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28日驳回上诉。
女学生的父亲说,性侵女儿后很后悔,因事业失败、负债累累而罹患精神官能忧郁症,未接受治疗,酒后性侵女儿,但没强暴、胁迫,一审法官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他10年太严苛,他请求减刑。
女学生指出,小学三年级,父亲假借关心她的发育情形摸她胸部与下体,她推开父亲,但父亲不罢手,女童担心被打骂,被猥亵得逞。
小学四年级,女童的父亲要求一起洗澡,在浴室性侵女儿,也多次要求女儿到他房间性侵,女童心灵受创,常半夜作噩梦惊醒哭喊“不要”,现在连洗澡都没安全感。
女童上中学后学会使用网络,为纾解心中压力和愤怒,在自己网络博客写文章,许多文章都提到被父亲强暴经过,包括“被老爸强暴”、“被污辱”,同学看到文章吓一跳,告诉老师,校方通报市社会局并报警。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女学生的父亲虽有忧郁症,但不能以此和经商失败为由,性侵自己亲生幼女,他的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驳回他的上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