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嘉义经营通讯行的田之钧7月被警方查获以低价出租套房,暗藏针孔摄影机偷拍,原以为只有3人遭殃,最后查出至少上百人受害,至今已有11人提告。田之钧的前女友前往警局检视影片,发现3年交往期间,至少7次被田姓男子下药性侵、凌虐。检方3日依加重强制性交与妨害秘密罪,求处18年重刑。
据报道,检警勘验田姓男子U盘,从2006年起至少有上百人遭偷拍,地点包括田的出租套房、通讯行、不知情朋友住处外,还有服饰店更衣间与厕所,多数为裙底风光和如厕画面。
38岁田之钧(羁押中)擅长操作通讯监视器材,2011年6月将自有公寓套房,以低于市价的每月4000元(新台币,下同)租给赖、林姓女子。29日赖姓女子带黄姓男友回家做爱,黄姓男友发现被偷拍而报警处理,警方当场查扣U盘,田姓男子见事迹败露,坦承仅偷拍三人,“其余画面都是网络下载”。
消息曝光后,田姓男子前女友、房客与顾客纷纷前往警局查看U盘内影片。2006年起便与田姓男子交往的A女,看到影带后震惊不已;检警表示,两人交往三年期间,田姓男子至少7次用药物迷昏女友后,再以变态、凌虐手法性侵。田姓男子同时“劈腿”多女,有6、7人都被田姓男子以药物迷昏后,凌虐性侵得逞;有人事后得知,有人直到警局看影片,始发现前男友变态行为。
检察官认定田姓男子将女子视为“物品”,利用朋友、顾客与承租人的信任,架设摄影器偷拍,严重破坏社会人群信任关系,加上犯后饰词狡辩、态度不佳,从重求处1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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