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徐姓男子去年1月结婚时,新娘悔婚落跑,徐临时找来女性友人“代打”当假新娘,事后与代打新娘发展出真情,结婚生子;徐要求落跑的卓姓女友赔偿,卓女以徐“另娶娇妻,何来精神受损”拒绝,法院认为徐求偿有理,判赔二十五万元(新台币,下同)定谳。
这件求偿官司,一审判决卓女应赔徐喜饼费用九万多元,其它精神损失等部分均驳回,徐认为太少不服上诉,二审认为徐与代打新娘另谱恋曲,与新娘落跑造成徐精神受损是两回事,婚礼独缺女主角,确实会让徐在亲友面前出丑,因此加码判决卓女应赔二十五万元。
判决指出,徐姓男子与卓姓女友交往年余,敲定去年1月结婚,订妥礼车并广发喜帖席开多桌。结婚当天一早,新郎与媒人、伴郎搭礼车,到高雄市新娘家迎娶时,新娘却穿着家居服、牛仔裤,向新郎父母表示“不嫁了”。
媒人劝解无效,找来警察到场苦劝新娘上车也没辙,折腾近两个小时,徐眼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喜宴总不能女主角缺席,临时商请一位女性友人“代打”充当新娘,婚宴如期完成。
有趣的是,徐与代打新娘事后意外谱出恋情,成为正式夫妻并生子。徐姓男子最终虽如愿成家,但对卓女悔婚仍耿耿于怀,打官司要求退还婚纱摄影、喜宴费,另应赔偿精神损失一百万元。
卓女出庭表示,婚礼前几天,双方为细故争吵,徐竟扬言“你要想清楚再决定是否嫁给我”,她想了一个晚上决定不嫁,且徐既已结婚生子,可见他精神并未受创,没有理由请求精神赔偿。
一审高雄地院认为,徐要新娘“考虑清楚要不要嫁”,确实伤了卓女的心,另审酌女方也有支付一些婚礼费用,酌减赔偿金额为九万元,精神求偿部分驳回。
徐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徐要新娘考虑清楚,应是“善意”提醒;结婚当天新娘不见了,的确会让徐难看,判决精神赔偿八万元,另加婚纱摄影、礼车租车等,合计应赔二十五万元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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