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前“海巡署情报处副处长”苏汉霖,涉嫌收受烟商贿赂后,与烟商交流情资。台南地方法院15日判处苏汉霖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原是香港警官的王维邦,在香港回归后卸任,自行在香港设立顾问公司,受烟商委托查缉大陆及台湾地区私烟工作。
王维邦接着雇用“海巡署”离退人员刘、李等人协助查缉私烟工作,且利用刘、李在“海巡署”的人脉,向“海巡署”人员告知,若能提供“海巡署”查缉私烟的讯息或文件,将依查获私烟箱数交付贿款。
王维邦结识当时任职“海巡署侦防查缉队长”的苏汉霖后,经常和苏汉霖进行情资交流;王维邦2008年7月间来台又和苏汉霖交流情资、及请求“海巡署”协助查缉时,交付新台币7万元贿款给苏汉霖,被当场查获。
苏汉霖因收贿被台南地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7万元贿款没收;王维邦行贿判刑1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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