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男子猥亵少女欲给钱作封口费 恐遭重判

2011年08月16日 15: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从事资源回收的台湾江姓男子协助少女向某“立委”陈情后,送少女回家趁无人之际,涉嫌将少女强押床上,上下其手并欲给钱作封口费。台北地检署16日侦查终结,依强制猥亵罪将江男起诉。

  检方表示,62岁的江男因从事资源回收工作而认识 15岁少女。少女向江男抱怨学校老师怀疑其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在校遭到不平等待遇,欲向“立委”陈情。

  江男于今年5月间,骑摩托车搭载少女向蒋姓“立委”缴交陈情书后,再送少女回到她位于台北巿杭州南路住处,少女因疲累上楼休息时,江男见住处别无他人,进入少女房间,将少女强押床上、强吻被害人少女不断反抗,江男不予理会。

  少女把握机会转身拿到电话,对江男说:“再不走,就报警”,江男才罢手,并拿出新台币100元向少女说,给你钱,不要向外说。少女拒绝,并对江男说,你人走,也把100元新台币带走,不然我一样报警。江男离开后,少女马上打电话给老师,老师以电话转知少女祖母,报警处理。

  检警侦办期间,江男表示知道少女不满16岁,且对少女犯案;少女祖母证称,少女案发后情绪不稳定。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强制猥亵罪将江男起诉,检察官审酌江男是对未满18岁的少女故意犯罪,再依“儿少法”第 70条的规定,建请法院加重其刑。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程涛】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