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公路部门一位黄姓员工追求廖姓女子,廖女得知他已婚后拒绝再交往;黄想挽回感情,跟踪廖女表达“关心”。台北法院认为黄构成性骚扰,判准对他开罚30000元(新台币,下同)。
此外,在民事部分,廖女指控黄以配偶栏空白的假身份证复印件骗她交往,两人还论及婚嫁,交往2年才承认已婚,让她身心受创,罹患忧郁症、瘦成“纸片人”,提告请求赔偿。法院认为黄欺骗感情,去年判决应赔偿廖女52万余元。
报道称,廖女与黄于2006年5月,在新竹公务人员训练中心参加职前训练而相识。廖女指控黄诓称未婚,对她展开热烈追求,却一直不愿带她回家见父母。直到2008年10月,黄才坦承已婚,她不希望介入别人家庭,拒绝再交往。但黄姓男子仍透过简讯、电子邮件,主动与廖女联络,并尾随跟踪至廖女的住所、工作场所。
黄强调,他念及多年感情,继续与廖女联络是表达关心;廖女则指称,黄的行为让她觉得不舒服、不受尊重,更影响她的工作、生活情绪。廖女申诉黄违反“性骚扰防治法”,新北市府裁罚30000元;黄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最终认定,黄的行为符合“性骚扰防治法”所指的性骚扰意图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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