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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网络关键字涉恶意竞争 台量贩业者违法遭罚

2011年08月26日 1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购买网络关键字涉恶意竞争台量贩业者违法遭罚
    量贩业者“大买家”(见图)以购买网络关键字的方式,涉及对同业不公平竞争,遭依违反公平交易法处50万元罚款。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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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购买网络关键字广告增加曝光度,成为新的行销手法,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25日决议,量贩店业者“大买家”购买关键字“家乐福”,标题呈现“网络量贩店家乐福天天抢便宜”,但点击后连结内容却是大买家网站,足以误导消费者,并影响交易秩序,违反“公平交易法”处5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

  据报道,“公平会”发言人孙立群指出,大买家公司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间,购买“家乐福”关键字,当消费者在“Yahoo!奇摩生活+”网页键入“家乐福”搜寻时,第一个出现的超连结标题为“网络量贩店家乐福天天抢便宜”,但仔细一看,网址非家乐福网站,实际点选后,连到的是大买家公司网站。

  “公平会”调查,该争议标题曝光次数达46万次,连结被点选的次数则超过4万次,确实有不少消费者被引导连至大买家公司的网站。

  大买家与家乐福同为量贩业者,大买家此举为不当招揽消费者、“榨取他人努力成果”、“攀附他人营业信誉”,对同业造成不公平竞争,并影响交易秩序,已违反“公平交易法”。

  事实上,在2010年11月间也发生过富邦momo购物网向Google买下“东森购物”关键字,标题写着“东森购物热卖商品尽在momo”字样,被公平会认定违反“公平交易法”,惩处50万元罚款而创下首例。

  大买家经理杨日青表示,原该关键字采购人员已离职,对细节并不清楚,但有可能是不小心传错关键字,将在收到“公平会”的判决书后,依内容提出行政救济。不过就像购买一般广告一样,业者提供广告的刊登素材,媒体仍有审核把关的责任。

  Yahoo!奇摩表示,关键字的购买,通常是从公司名称、产品或服务,及活动内容上选择,用法也常会跨到不同类别,例如在Yahoo!奇摩搜寻“家乐福”,目前就会有人力银行、彩妆和房仲等业者。

  Yahoo!奇摩关键字广告有相关的平台管理规范,除了系统会针对特定“禁刊关键字”进行审核,也会在民众检举审核后移除违规广告;针对品牌名称使用,若有涉及侵权问题,权利人可向客服检举,经审核后会将违规关键字广告移除。

  家乐福表示,先前就是接到消费者客诉,询问为什么上网查“家乐福”,却连上“大买家”,还质问是否开始做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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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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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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