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高等法院”26日更一审宣判,陈水扁被控机要费案贪污,改判无罪。台“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国民党发言人赖素如、马英九竞选连任办公室“台湾加油赞”都表示,“尊重司法”。
陈水扁涉机要费、南港、洗钱等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宣判;陈水扁被控的机要费案贪污部分改判无罪,其它部分判应执行刑2年8个月,并科罚金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吴淑珍判应执行刑11年6个月,并科罚金2200万元,褫夺公权5年。全案可上诉。
陈致中、黄睿靓部分,本案一、二审时,陈致中夫妇选择认罪,并将瑞士账户的6.3亿汇回特侦组指定账户。更一审陈致中维持1年2个月刑期,但罚金大幅减为450万元;黄睿靓判刑1年、缓刑4年(缴库1000万),罚金减为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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