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陈水扁夫妇机要费案无罪 台特侦组研究是否上诉

2011年08月26日 14: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备受瞩目的陈水扁家弊案,台湾高等法院26日更一审宣判,在机要费贪污部分撤销原判决,包括陈水扁、吴淑珍以及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等人全部获判无罪。

  台当局“最高检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由于“最高法院”是法律审而非事实审,特侦组待收到判决书,将与“高检署”研究判决有无违背法令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陈水扁涉及的四大案中,龙潭案已在去年底被“最高院”判刑定谳,而机要费、南港、洗钱等案则被发回高院更审,今天宣判。在机要费伪造文书部分,陈水扁、吴淑珍改判1年 8月,减刑为10月,马永成被判1年4月,减刑为8月,缓刑3年;林德训被判1年,减刑为6月,陈镇慧判刑1年2月,减刑为7月,缓刑2年。

  南港展览馆案中,吴淑珍因图利被判9年,并科罚金2000万(新台币,下同);蔡铭哲和郭铨庆均被判1年,减刑为6月,褫夺公权1年。

  “海角7亿”部分,陈水扁遭判2年徒刑,并科罚金300万,吴淑珍判刑1年,所有不法所得全部没收。陈致中判1年2月,并科罚金450万,黄睿靓被判1年,并科罚金400万,缓刑4年,并支付公库1000万元。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婷婷】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