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儿子陈致中26日获悉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对洗钱案判决他有罪后,表示无法接受,待收到判决书后,将与律师研究提出上诉。
据报道,扁家公务费、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26日宣判。陈水扁被控公务费案贪污部分改判无罪,其他部分判决应执行刑期2年8个月;扁妻吴淑珍被判应执行11年6个月徒刑。
陈致中与妻子黄睿靓被控洗钱部分,高院判决陈致中1年2月徒刑,并科罚金450万元(新台币,下同);黄睿靓1年徒刑,并科罚金400万元,缓刑4年。可上诉。
陈致中下午召开记者会,对于伪造文书及洗钱案的判决,表示无法认同及接受。待他收到判决书后,一定会与律师研究提出上诉。
此外,陈致中日前也因伪证案被台“最高法院”判刑3个月定谳,并因此被解除高雄市议员职务。伪证案执行部分,台北地检署26日表示,尚未收到“最高法院”判决书,未决定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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