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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器官捐案被点名下台 台大院长:不回避责任

2011年09月01日 09: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艾滋器官捐案被点名下台台大院长:不回避责任
    资料图:台大医院院长陈明丰8月29日傍晚沉重地表示该院会深刻检讨。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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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大医院艾滋器官移植事件,随着台湾“卫生署”公布初步惩处手段,台大医院内部酝酿的不满情绪也日渐升高,有“立委”和医改团体要求院长陈明丰为此下台。

  陈明丰低调表示,“外面的风风雨雨,我不会去辩解”,“但该负的责任,我不会回避”。他说,从上月26日晚事件爆发后,他就一直在院内坐镇指挥,隔天由医院发言人对外说明、道歉,“我承认出来面对媒体是晚了点”。

  报道称,“卫生署”公布各罚台大及成大医院15万元新台币,刑责追诉则视受害者是否遭感染,台大内部的压力锅几已快爆开。消息指出,台大事件中主刀的医护团队,对“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日前指主刀医师要负责的说法反弹,甚至有部分员工将不满情绪指向院长。

  一位台大医师指出,陈明丰未在第一时间率医护人员出面道歉,致社会观感不佳。他质疑,陈上任三年多,就发生医院火灾和艾滋移植等重大疏失事件,难道不该为这些事件负责下台?

  另外,台大去年花了2亿元新台币参加国际医疗质量认证(JCI)评鉴,不久就发生艾滋感染严重疏失,真是情何以堪。也有医师说,最近台大新大楼五楼正大规模改建为心脏血管中心,受惠的也是内科。

  陈明丰反驳说,该院斥资通过JCI国际医院评鉴,其中较多的花费是改善老旧的硬设备,目的也是维护病人安全。这次事件必须去了解究竟哪些环节出问题,但不代表台大追求国际医疗标准的努力,会因这个事件就前功尽弃。

  外传相关惩处最高层级只到台大医院创伤医学部主任柯文哲,成为本案“代罪羔羊”,但他否认此一传闻。他说身为台大器官劝募网络(OPO)负责人,如果所属有犯错,他当然会扛起应负的督导责任。不过,台大也决定,器官移植小组召集人一职,即日起改由台大医院心脏外科医师周乃宽接任,柯文哲免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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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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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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