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艾滋器官移植事故发生后,台当局“卫生署”和器官捐献中心遭医界人士严辞批评。“卫生署”2日强调,医师开刀前确认病历是天经地义,不应为了要卸责,就摧毁好不容易建立的器捐制度。
据报道,部分台湾媒体2日引述部分医界人士说法,指器官捐赠登录资料出错,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是空壳,未能提供正确资料;“卫生署”督导不周,也该负责。
对此,器官捐赠中心董事长、“卫生署副署长”江宏哲指出,该中心的运作方式是由台湾移植医学会等医界专家讨论决定的,中心对器官劝募作业有完整说明,绝无卸责之意。
“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指出,医师既然为自己的病人开刀,就应保证器官不是艾滋阳性,“难道要其他医院、器捐中心、‘卫生署’代为确认吗?”
石崇良说,就像植入人工髋关节、人工水晶体前,医师要检视病历附载的器材编号一样,医师在动刀移植器官时,也该确认捐赠者检验报告;“卫生署”过去并非不准、现在才说可跨院交换,“卫生署”基于好意最近才发文为交换病历“背书”。
全案肇因于台大医院因协调人员与检验师口头检核失误、未核对书面报告,且在捐赠中心登录错误资讯,医师执行移植器官手术前也未确认检验报告,导致1名在新竹市脑死艾滋男子捐出的器官,植入台大与成大医院的5名病患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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